洛隆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洛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洛隆县卓玛朗措曲县城段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洛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洛隆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洛隆县卓玛朗措曲

县城段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中、区)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洛隆县卓玛朗措曲县城段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洛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18


西藏自治区昌都

洛隆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洛隆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洛隆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渠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

1.4.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以防洪保安为前提,以最大限度利用洪水资源为目标,达到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指挥部设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长: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指挥长:沈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挥长:杨        县委常委、武装部部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

                政府副县长

                    政府副县长

                政府副县长

            泽旺扎西    政府副县长

                政府副县长

                    政府副县长

      阿旺措姆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国安办主任

                    县总工会副主席

                县发改委主任

            丁增曲扎    县教育局副局长

            洛松次仁    县公安局政委

            普布卓玛    县民政局局长

            其美卓嘎    县财政局局长

            次仁旺登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林群培    市生态环境局洛隆县分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扎西旺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人

            旦增群培    县水利局局长

                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卫健委主任

                    县旅发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向巴曲邓    县林草局局长

                县电视台台长

            四郎饶吉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白玛吉村    县气象局局长

                    县人民医院院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武警中队中队长

                    县养护段党支部书记

                    县电信局负责人

                    县水文站站长

                移动公司经理

            达瓦罗布    县供电公司经理

            11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2.1.2指挥部下设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泽旺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旦增群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根据防汛抗旱的需要抽调县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6个工作组(即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应急抢险队)。

监测组:由水利局牵头,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及相关水文部门抽派人员组成。

信息组:由县宣传部牵头,县委、政府办、电视台抽派人员组成。

转移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人大办、统战部、总工会、妇联、住建局、信访局、民宗局抽派人员组成。

调度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武装部、公安局、水利局、交通局、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民政局、卫健委、养护段、电信局、移动公司、邮政局、孜托镇抽派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财政局、供电公司、发改委、后勤服务中心抽派人员组成。

应急抢险队:由县武装部牵头,武警中队、县武装部民兵队伍及各县直机关单位抽派人员组成,成立6个应急抢险队孜托镇成立2个应急抢险队

2.2工作职责

指挥长:负责灾情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全县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质等资源。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灾情事故的现场具体指挥,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灾情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办公室:确保与外面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和整理对外联络。

监测组负责水雨情信息、地质环境、重点水库、重大工程及重要部位等的监测及运行管理工作。

信息组负责对上级单位、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及时掌握水雨情、水库溃坝、决堤及各种灾情等信息,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群众按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与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公安、交通、水利、民政、卫生、粮食、孜托镇等部门的联系;负责调度各类险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调度抢险救灾车辆等;负责调度抢险救灾物资、设备。

保障组负责在灾情发生时,保障运输救灾物资道路、灾区通信、通电、通水等的畅通;了解、收集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2.3乡(镇)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

乡(镇)设立以乡(镇)长为负责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制定完善并落实本乡(镇)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成立以人武部、民兵为主体的监测预警队、应急抢险队,以村为单位确定监测预警员,并做好花名册报送县指挥机构备查。

监测预警队:负责对县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接收,对本责任区水雨情进行观测,对水塘、水库、堤防等险情进行巡查,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反馈信息,并按指挥长的命令发布预警、报警信号;紧急情况下,监测人员可自行发布预警、报警信号。

应急抢险队:在出现险情等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转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和财物,进行有序地抢险救灾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水文、气象部门应负责对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强江河水情监测,根据雨情和水情的量级及时通报监测结果,重要站点和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应加密测报水情,为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汛情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Ш级)、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1.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水渠、大坝、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门。辖区内主要江河的重要堤防、水渠、大坝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l小时内报到防汛抗旱指挥部。

当堤防、水渠、大坝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出现险情时,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管理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准确报告。

3.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当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主动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归口单位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乡(镇)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检测组负责收集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乡(镇)供水情况,并加强旱情监测,各归口单位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农牧民群众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县人民政府应成立以行政首长为指挥长,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防汛抗旱指挥部。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渠、大坝、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县水利局负责和组织技术力量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洪水预报方案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应急度汛预案。

5.物料准备。县财政应每年拿出专项经费用于购买防汛抗旱物料。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除需要储备相当数量的抢险物料外(如麻袋、编织袋等),各乡(镇)均要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抢险物料,以作备用。

6.防汛抗旱检查。由防汛抗旱、工程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抗旱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必须坚持好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讯情会商制度和汛情汇报制度。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要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山洪灾害预警

1.对于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要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干旱灾害预警

1.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进入汛期、旱期,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防汛抗旱组织完善值班监测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2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3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1.4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抗旱指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Ⅰ级(特别严重、红色级别)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发生特大洪水和泥石流灾害,造成耕地大面积破坏、大量房屋垮塌和人员伤害等;

2.重点水库发生垮坝、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全部乡(镇)发生特大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红色级别)

1.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

2.负责的副指挥长要在24小时内赴一线进行现场指挥调度,组织救援。集中全县人力、物力到灾发区抗灾救援。

3.信息组在发现灾情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地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并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上级相关部门上报《汛(旱)情通报》,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并在电视台播报。

4.乡(镇)的监测预警队和县监测组要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

5.转移组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按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把群众和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6.调度组及时与应急管理局、水利、公安、民政、卫健委、医院等部门联系及时调度应急抢险队、抢险救灾车辆、抢险救灾物资、设备等赶赴现场进行救灾抢险。

7.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8.所有抢险应急队(包括不是应急队人员在岗的干部职工)随时听从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9.各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车辆等设备,在发生灾情期间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Ⅱ级(严重、橙色级别)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发生大洪水和泥石流灾害,导致道路中断、耕地破坏,房屋垮塌,无人员伤害;

2.河段堤防发生小型决口;

3.乡(镇)发生严重大干旱,部分乡(镇)发生特大干旱。

4.3.2 II级响应行动(橙色级别)

1.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动用三分之二的储备物资,人员救灾施援。

2.立即组成工作组和专家组,在24小时内赴一线进行现场指挥调度,组织救援。

3.信息组在发现灾情1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并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上级相关部门上报《汛(旱)情通报》,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

4.乡(镇)的监测预警队和县监测组要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

5.转移组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按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把群众和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6.调度组及时与水利、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联系及时调度应急抢险队、抢险救灾车辆、抢险救灾物资、设备等赶赴现场进行救灾抢险。

7.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8.抢险应急队随时听从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9.各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车辆等设备,在发生灾情期间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发生一般洪水和泥石流灾害,导致道路中断、耕地破坏较小,无房屋垮塌,无人员伤害;

2.河水漫出河堤,淹没了农田和房屋等;

3.乡(镇)发生较严重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黄色级别)

1.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动用三分之一的救灾物资,动员救灾队员救灾施援。

2.立即组成工作组和专家组,在24小时内赴一线进行现场指挥调度,组织救援。

3.信息组在发现灾情1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并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不定期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上级相关部门上报《汛(旱)情通报》,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

4.乡(镇)的监测预警队和县监测组要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

5.其他小组按照职责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随时听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调度防汛抗旱工作。

6.灾情发生区的应急抢险队,听从专家组和工作组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4.5Ⅳ级(一般、蓝色级别)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发生一般洪水和泥石流灾害,无设施损坏;

2.河流水漫出河堤,淹没农田;

3.乡(镇)发生一般干旱。

4.5.2Ⅳ级响应行动(蓝色级别)

1.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允许灾害发生的地方乡(镇)动用本乡(镇)储备救灾物资和抢险队员进行抢险救灾。

2.及时组成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一线进行现场指挥调度,组织救援。

3.信息组在发现灾情24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地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并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不定期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上级相关部门上报《汛(旱)情通报》,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

4.乡(镇)的监测预警队和县监测组要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

5.其他小组按照职责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随时听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调度防汛抗旱工作。

6.灾情发生区的应急抢险队,听从专家组和工作组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要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制定的《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国汛〔2006〕32号)执行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指挥和调度

4.7.1 当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 当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8抢险救灾

4.8.1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会商抢险救灾事宜。

4.8.2事件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8.3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五、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1.3 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以及汛前未能竣工的在建工程,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工程管理单位及乡(镇),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 应急队伍保障

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并在抗洪抢险中担负急、难、险、重抢险救灾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严重缺水乡(镇)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除了上级部门安排的防汛抗旱补助费,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汛情和旱情的发生时及时应对提供保障。

5.2.9技术保障

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3宣传、培训和演习

5.3.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乡(镇)发生暴雨山洪,泥石流,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

5.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尽量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3.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六、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县人民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根据实际情况,我县今年将采购30万元的防汛抗旱物资。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乡(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七、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3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各乡(镇)和相关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做出相应修改。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门和防汛部门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西藏自治区昌都

洛隆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洛隆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2.2依据国家防办《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西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实施建设方案》等。

1.3编制原则

1.3.1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快速、果断、准确有效,共同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二、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2.1.1区域内河流分布情况

洛隆县境内有大小河流河湖密布,主要河流有:怒江、曲、玛曲、卓玛朗措河、达曲等,总河长1582公里。怒江在境内长达153.9多公里。全县河流年径流总量200亿立方米。主要湖泊有:卓玛朗措湖措湖。

2.1.2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据同一气候区域的洛隆县气象站资料统计显示:洛隆县多年平均降水量431.8mm,最大24小时降水量39.2mm,最大24小时降水量56.9mm;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E601型,1980年~2000年)为1384.1mm,平均干旱指数3.3;多年平均气温5.5 ℃,多年月平均最高气温 14.4 ℃(7月),多年月平均最低气温-4.3 ℃(1月),极端最高气温27℃(2001年),极端最低气温-22.3℃(1983年);每年11月至次年4月,干旱多风,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13%,为干(旱)季或风季,5月至10月,气候温和,空气湿润,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7%,其中6月至9月占69%,为雨季。最大冻土深在1.0m左右。境内为怒江流域,卓玛朗措、达曲、玛曲拥等河流,有卓玛朗措水库小(Ⅰ)型水库。

2.1.3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

洛隆县位于青藏高原东部、昌都市西南部、念青唐古拉山脉东南端、怒江流域上段,地处北纬30度15分至31度15分,东经95度20分至96度32分。东与八宿县隔河相望,南靠波密县,西邻边坝县,北接丁青、类乌齐县。县域东西最大距离127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05千米。总面积8060平方公里。洛隆地处怒江中游流域,全境为高原山地,山高谷深,峰壑纵横,河流密布,地形复杂多样,南高北低,呈扇形向东南倾斜,山峰、河流、草原、森林相间并存。平均海拔3200米,相对高差2500米。洛隆县境内主要山脉有念青唐古拉山脉、主峰海拔5488米。各个山峰长年积雪不化,银装素裹,连绵起伏。洛隆地处怒江中游流域,河流密布。

2.2经济社会情况

2.2.1区域内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

洛隆县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西藏自治区东南部、昌都市西南部、念青唐古拉山脉东南端、怒江流域上段,地处北纬30度15分至31度15分,东经95度20分至96度32分。东与八宿县隔河相望,南靠波密县,西邻边坝县,北接丁青、类乌齐县。县域东西最大距离127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05千米。距昌都市所在地299公里、拉萨市1216.7公里。洛隆县下辖马利镇、白达乡、玉西乡、康沙镇、腊久乡、孜托镇、硕督镇、中亦乡、俄西乡、新荣乡、达龙乡共11个乡(镇)、4镇7乡70个行政村和居委会,2018年底农村人口9590户, 51282人,城镇人口4527人。

2.2.2区域内耕地面积、产业结构等

洛隆县国土总面积8060平方公里,全县以农业为主,牧业为辅,耕地面积9.5635万亩,草场面积436.6万亩,林地面积660.45万亩。截至到2019年底全县经济总收入112182万元,人均收入20101元。2019年粮食总产量5058.28万斤,牲畜143089头(只、匹)。

2.3历史山洪灾害损失

2.3.1区域内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典型山洪灾害

1.区域内历史山洪灾害情况(详见附表2

全县境内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白达乡,2003年,泥石流地质灾害,受灾人数170人,受灾面积80亩,无死亡人数,房屋倒塌1座,经济损失4万元;

俄西乡,2017年西湖村,暴雨灾害,无受灾人数,受灾面积32.8亩,无死亡人数,无房屋倒塌,经济损失147600元;

腊久乡,2016年,八美发生洪水灾害,经济损失4万元;2017年,八美、查瓦、中瓦发生洪涝、洪水和山体滑坡,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2018年,堆、多尼、母许,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洪水,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2019年,八美、堆、母许发生洪水、山体滑坡、洪涝,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马利镇,2017年,发生洪水灾害,受灾人数518人,受灾面积21亩,经济损失10万元;2018年,发生泥石流,受灾人数168人,受灾面积306亩,经济损失0.8万元;2019年,发生泥石流,受灾人数47人,受灾面积21.8亩,经济损失0.2万元;

硕督镇,2018年,硕督村、达翁村、拉依村等发生洪水灾害,受灾人数433人,受灾面积1124.79亩,经济损失174.5万元;孜普卡村发生泥石流,无受灾人员,受灾面积120亩,经济损失65.4万元;2019年,发生洪水灾害,受灾人数170人,受灾面积300亩,经济损失50万元;

玉西乡,2017年,发生洪水灾害,农田受灾,受灾人数35人,受灾面积20亩,经济损失2万元;

中亦乡,据统计未发生山洪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孜托镇,2018年,发生山洪灾害,受灾150人,面积33亩,房屋倒塌1间,经济损失10万元。发生泥石流灾害,受灾人数3人,受灾面积3亩;2019年,土地受灾,受灾35人,受灾面积15亩,经济损失13万元。发生塌方,受灾163人,受灾面积10亩,经济损失6000万元。

2.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典型山洪灾害(详见附图2、3

洛隆县的山洪灾害类型主要有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分布在如下区域:

山洪灾害及易发区:腊久乡、硕督镇、玉西乡、中亦乡、孜托镇及靠近冲沟的村组,地处山洪灾害易发区,区域内在每年的6~9月份常因暴雨导致山洪灾害发生,因此应重点加大对该区域的雨情监测,出现险情时,应及时转移危险区域内的群众。

泥石流灾害及易发区:马利镇、康沙镇、白达乡俄西乡及靠近江、曲、沟的村组,地处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区域内在每年的6~9月份常因暴雨导致泥石流灾害发生,因此应重点加大对该区域的雨情监测,出现险情时,应及时转移危险区域内的群众。

山体滑坡灾害及易发区:我县白达乡及位于坡体前缘或坡体后缘的村组,地处山体滑坡灾害易发区,应加强区域内山体动态变化的监测,出现险情时,应及时转移危险区域内的群众。

2.3.2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我县地处怒江流域,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地质结构松散、地表土覆盖薄,极易发生山洪灾害。山洪灾害主要表现为山体滑坡、泥石流造成的国民经济和人民财产的损失,山洪灾害一般表现为局部性的空间特点及骤发性的时间特点。

一是季节性强,频率高。主汛期集中在6~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而这段时间也是洪涝灾害的多发期。

二是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由于主汛期降雨多而集中,极容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造成山洪灾害。

三是来势凶猛,成灾快。我县区域内山峰林立、沟壑纵横,山洪冲沟的比降大,山洪汇流快,往往几个小时成灾受损,令人防不胜防。

四是破坏性强,危害重。山洪灾害常常瞬间成灾,猝不及防,山洪、泥石流造成河道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受淹,民房倒塌,人死畜亡等。

五是恢复难度大。山洪灾害往往对水利、交通、电力、通信、农田等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的破坏,群众几十年的建设成果毁于一旦,许多被山体滑坡、泥石流破坏的农田等基础设施几年甚至几十年难以恢复。

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由于近年来极端气候频现,山洪灾害有增多的趋势,根据自治区各级政府的要求,我县逐步建立起了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修建了洛隆县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现有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编织袋7万条、铅丝2.5吨,橡皮艇1艘,救生衣120件,救生圈200只、铅丝笼5000平方米、雨衣200套、雨鞋300双、彩条布2000平方米、智能遥控车载探照灯2组、手电筒40把、急救箱一个,水泵及柴油机2组、铁锹700把、十字镐720把、对讲机5部。并通过印发宣传单、挂图、培训等形式,向灾害区群众广泛宣传防灾、减灾和自我救护知识,大大提高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专职防汛工作人员较少,岗位常有变动,设立专门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均由水利局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使得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运转困难。洛隆县自2018年开始配套防汛抗旱专项配套经费和山洪灾害费工程措施经费共计50万元,各乡(镇)未配套专项经费,均由县级下发储备物资,导致乡级和村级物资配套较少,县级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常常入不敷出。同时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不够强,仍然有待提高。

2.4.2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各级加大投入对我县现有防洪设施进行了除险加固,提高了整体防洪能力;同时对水土流失区域进行整治,修建洛隆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御系统,在部分河流、湖泊、乡(镇)、行政村修建了自动水位站、自动雨量站和简易雨量站。但由于资金不足,我县还有相当一批防洪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防洪压力较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不大,范围不广,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洛隆县山高谷深,地广人稀,区域小环境变化明显,自动雨量站、自动水位站建设还未全覆盖,无法做到实时监测。由于气候变化原因,春季雪融性山洪灾害也是防不胜防,2020年5月,全县发生一次雪融性洪水,造成道路、桥梁、耕地不同程度受损。

三、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危险区划定是根据山洪灾害普查结果,划定山洪灾害防治区内危险区、安全区;受山洪灾害影响范围内有人居住的区域均须划定,以自然村或小流域为单位划定不同等级的危险区域(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3.2“两区”的基本情况

两区基本情况(详见附图2附表3)

四、组织指挥体系

4.1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洛隆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与现有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办公,并进行充实调整,统一领导和组织洛隆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指挥部设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指挥长, 分管水利副县长、水利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县发改委、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气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卫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见附表6

指挥部下设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县水利局。根据防御山洪的需要抽调县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5个工作组(即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及应急抢险队。

4.2职责和分工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县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山洪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4.2.1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县内的山洪防御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御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遇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山洪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并落实本县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培训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相关山洪灾害知识;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配备相关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在指挥长统一领导下,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民政、公安、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共同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

4.2.2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办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我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我县有关山洪灾害防御的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组织制订我县防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我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下达山洪灾害防御物资的计划、储备等。

有关部门在汛期均应根据县山洪防御指挥部的抢险指令,为山洪防御工作提供服务,共同完成山洪防御抢险任务。

4.2.3专业组工作职责详见附表4

监测组:负责做好气象、水雨情监测及管理、协调工作详见附表4

信息组:负责对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及时掌握水雨情、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群众按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详见附表5、附图5

调度组:负责与水利、公安、民政、卫健委等部门的联系;负责调度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舶;负责调度抢险救灾物资、设备。

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五、监测预警

5.1山洪灾害雨、水情气温临界值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气温异常升高

5.1.1临界雨量的确定

参照我县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我县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见附表8:洛隆县山洪灾害临界雨量值表

5.1.2临界水情值确定

根据我县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河流水情(水位、流量)变化情况,确定我县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河流水情(水位、流量)值见附表8:洛隆县山洪灾害临界雨量值表)。

5.1.3临界异常气温值

结合我县每年1-5月气温,由县气象局判断引发融雪性山洪灾害的异常气温值,预警异常气温。

5.2实时监测

5.2.1监测内容:辖区内、气温、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2.2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3通信

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的通信方式有电视、广播、电话、传真、短信、专用警报系统、锣鼓号等。

5.4预报预警

5.4.1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和水文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5.4.2预警内容:异常气温预报信息;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4.3常用的预警、警报方式

常用的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常用的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5.4.4预警发布及程序

1.预警发布时间

当接到异常气温预报、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异常气温)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异常升温印发融雪)时,应发布暴雨预警(融雪性山洪预警)信息;

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当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预警发布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下级人员可以直接向上级指挥机构或人员报告情况、向有关人员进行预警。

5.4.5预警等级划分: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Ⅰ、Ⅱ、Ⅲ),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异常气温、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异常气温引起积雪加剧融雪)、可能(暴雨气象预报异常气温可能造成积雪加剧融化)。

1.当气象部门异常气温预报、预报降雨强度为暴雨,且预报雨量值接近山洪灾害临界值时,为山洪灾害危险预警,称为三级预警,颜色定为黄色;

2.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为二级预警,颜色为橙色: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大暴雨;前期降雨较多且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暴雨且预报雨量值超过山洪灾害临界值;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3.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为一级预警,颜色为红色: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特大暴雨;前期降雨较多且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大暴雨且预报雨量值超过山洪灾害临界值2倍以上时;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水库出现溃坝迹象时。

另外由于山区汛期降雨极为不均,气象部门可能预测不到局部小范围的强对流天气,因此一旦发生局部强降雨时,必须及时根据实际的降雨强度判断山洪灾害预警级别,由所在乡(镇)监测组直接发布预警,并同时向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

六、启动应急预案

6.1启动三级应急预案

当可能有异常气温、暴雨、洪水发生时,发布三级(黄色)预警,同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6.2启动二级应急预案

当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异常气温持续升高造成高山积雪急剧融化,导致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6.3启动一级应急预案

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异常气温持续升高造成高山积雪加剧融化,导致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七、应急响应

7.1三级应急响应

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异常气温、雨情、水情、地质情况信息发布三级预警。

1.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及5个工作组、抢险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上岗到位。

2.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成员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3.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及各有关人员迅速上岗到位;组织危险区内的群众成立巡逻小组,携带报警及通讯工具对危险区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附近群众发出预警信号,同时报告上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

7.2二级应急响应

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异常气温、雨情、水情、地质情况信息发布二级预警。

1.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及5个工作组、抢险队要迅速上岗到位,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2.乡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成员要迅速上岗到位,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迅速赶往该地区,指导抢险和救灾工作。

3.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向危险区群众发出预警,做好转移准备;村工作组在启动三级预警的基础上,加强危险区巡逻,每间隔1小时,向乡(镇)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报告巡逻情况;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使未出现问题,也要定时进行联络;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按照预定的方式向附近群众发出预警信号,同时立即报告乡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

4.群众接到预警信号,立即做好撤离准备工作。

7.3一级应急响应

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异常气温、雨情、水情、地质情况信息发布一级预警。

1.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所有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乡(镇)山洪灾害防御办公室所有成员按照职能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迅速赶往该地区,现场指挥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3.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所有成员根据事先分工,立即全面行动,做好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4.群众接到预警信号,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安全区撤离。

7.4应急响应结束

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根据下列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1.危险的异常气温、水情、雨情、地质灾害情况消失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2.应急抢险结束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八、转移安置

8.1转移安置

8.1.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8.1.2转移次序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将危险区群众有组织有秩序地转移到安全地点。

8.1.3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转移安置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8.1.4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8.1.5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8.2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时要严格落实责任制,采取县、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并向群众解释清楚。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后,一定要落实好群众的衣、食、住、行、医疗等各个环节的安置任务。

九、抢险救灾

9.1抢险救灾准备

9.1.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9.1.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一般灾情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灾害由县组织实施,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人员,准备好资金、物资、车辆、救护等,随时应召参加抗洪救灾。

9.2抢险、救灾

9.2.1一旦发生险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同时向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9.2.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9.2.3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9.2.4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十、保障措施

10.1汛前检查

汛前,县、乡(镇)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落实专人负责防守。4-5月各乡镇对辖区异常气温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预警,落实岗位职责。

10.2宣传教育及演练

10.2.1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10.2.2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10.2.3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10.3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级要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般包括:各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紧急转移纪律、灾民安置纪律等。

十一、附则

11.1预案审批

11.1.1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11.1.2 本预案有效期为3年,每隔3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11.2奖励与责任追究

应急事件过后,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汇总,报请县政府批准;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1.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1

洛隆县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乡(镇)名

幅员面 积(km2

人口(人)

生产总值(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人口总计

其中:

城镇人口

农村人口

孜托镇

1224.33

9983

30434

166252

10030

康沙镇

569.08

6204

11830

10011

马利镇

755.13

5199

10405

10014

硕督镇

579.1

5404

11253

10007

腊久乡

1933.95

5915

12890

9942

俄西乡

930.31

7068

12963

9979

新荣乡

548.27

4344

5780

9751

中亦乡

622.38

3509

7296

9849

白达乡

99.74

819

2510

9756

达龙乡

446.69

1505

4644

9677

玉西乡

343.95

1331

2176

9529

合计

8052.95

55809

4527

51282

112182

166252

9868


附表2

洛隆县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时间、地点

灾害

类型

受灾人数(人)

受灾面积(亩)

死亡人数(人)

倒房(间)

经济损失(万元)

日最

大降

雨量(mm)

时段

降雨(mm)

2003年白达乡

泥石流

170

80

1

4

2017 俄西乡(西湖村)

暴雨

32.8

0

0

14760

2017腊久乡八美

洪涝

6

3

0

0

10

2016腊久乡八美

洪水

0

5

道路堵塞

2017腊久乡八美

洪水

0

6

道路堵塞

2019腊久乡八美

洪水

0

3

道路堵塞

2017腊久乡巴堆

干旱

450

950

0

0

40

2017腊久乡巴堆

山体滑坡

17

2

20

2017腊久乡查瓦

洪涝

157

23

0

0

46

2017腊久乡堆

水塘.水沟田野

0

300

0

0

20

2018腊久乡堆

水塘.水沟田野

0

200

0

0

11

2019腊久乡堆

水塘.水沟田野

0

100

0

0

20

2020腊久乡堆

水塘.水沟

0

0

0

30

2018腊久乡多尼

山体滑坡

0

213

0

0

6

2019腊久乡多尼

山体滑坡

0

213

0

0

5

2018腊久乡母许

洪涝

0

234

0

0

8

2019腊久乡母许

洪涝

0

234

0

0

9

2017腊久乡中瓦

洪涝

0

23

0

0

25

2017马利镇

洪水泛滥

518

21

0

0

10

2019马利镇

泥石流

47

21.8

0

0

0.2

2018马利镇

泥石流

20

40

0

0

0.3

2018马利镇

泥石流

148

266

0

0

0.5

2018年硕督镇硕督村

洪灾

102

30

0

0

15

2018硕督镇达翁

山洪

13

13

0

0

0.5

夏季

2018年硕督镇拉依

山洪

670

891.79

0

1

135

2018年硕督镇

洪灾

30户

90

0

0

4

2018年硕督镇

洪水灾害

150

100

0

0

20

2019年硕督镇

洪水灾害

170

300

0

0

50

2018年硕督镇孜普卡

泥石流

0

120

0

0

65.4

2017年玉西乡

农田受灾

35

20

0

0

2万左右

2019年孜托镇

土地

35

15

0

0

13万

2018年孜托镇

山洪

150

33

0

1

10万

2018年孜托镇

泥石流

3

3

2019年孜托镇

塌方

163

10

0

6000


附表3  

洛隆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乡、村

具体地点

户数(户)

人口(人)

耕地(亩)

房屋

固定资产(万元)

白达乡通尼行政村

牛龙久

15

62

60

15

白达乡通尼行政村

某龙久

12

42

150

12

俄西乡贡中村

塔俄

14

89

315.06

俄西乡次琼村

次琼自然村、贡美自然村、大宗自然村

76

398

239.26

俄西乡扎嘎村

阔东自然村、京宗卡自然村

21

101

200

俄西乡伟村

俄托、杂热自然村

42

218

210

俄西乡达邓村

达邓自然村(荣、当卡、嘎木)撒也自然村

83

467

222

俄西乡甲瓦村

达迟、加宿

59

372

1229.7

俄西乡西湖村

然娘、西湖

48

269

30

俄西乡娘娘村

孜不通、娘娘、秋季沙、央

191

1048

3168.31

腊久乡巴堆村

德萨

6

30

67.46

30

腊久乡巴堆村

德旺

8

40

100.78

50

腊久乡巴堆村

贡达

6

27

59.11

30

腊久乡查瓦村

直子贡郭区央

2

5

16

腊久乡查瓦村

布达曲久

3

9

24

腊久乡查瓦村

康忠秀

腊久乡中瓦村

日西

1

5

8

腊久乡中瓦村

中瓦

2

9

12

马利镇马利村

白尼自然村

13

148

266

11

马利镇布许村

帕通自然村

21

208

254.01

19

马利镇夏玉村

夏玉自然村呢

26

153

518.98

26

硕督镇硕督村

仁达雄

65

183

20

硕督镇硕督村

翁乃自然村

60

240

25

硕督镇硕督村

桑山

5

25

10

硕督镇达翁村

机加

2

18

23

硕督镇达翁村

机加

4

43

64

硕督镇拉依村

拉依自然村

28

197

363.2

硕督镇拉依村

拉康自然村

33

186

410.63

硕督镇拉依村

旺自然村

8

58

130

硕督镇拉依村

懂给自然村

9

66

117.96

硕督镇拉依村

萨丁卡自然村

9

57

111.3

硕督镇拉依村

央自然村

37

221

365.33

硕督镇荣雄村

荣雄村委会下面

4

26

40

硕督镇日许村

阿托卡

2

21

50

硕督镇孜普卡

昂日自然村

49

291

667.61

玉西乡巴行政村

仲自然村

10

71

332

9

玉西乡巴行政村

巴自然村

90

297.3

386

12

玉西乡巴行政村

旺格自然村

195

397.89

373

9

玉西乡日许行政村

日许自然村

18

123

343.48

19

玉西乡巴行政村

仲自然村

10

71

332

9

玉西乡巴行政村

巴自然村

90

297.3

386

12

玉西乡巴行政村

旺格自然村

195

397.89

373

9

玉西乡日许行政村

日许自然村

18

123

343.48

19

中亦行政村

中亦乡小学后山

73

252

4

孜托镇格亚村

热西通

12

70

200

9

孜托镇德通村

德通自然村

11

70

20

4

孜托镇尼亚村

孜天自然村

13

68

89.94

6

孜托镇夏果村

夏果自然村

11

70

40

11

孜托镇夏果村

卡姑自然村

3

18

9

3

孜托镇夏果村

根达自然村

4

30

16

4

孜托镇然昌村

尼忠

55

259

382.47

附表4  

洛隆县监测站点分布表

序号

所在乡(镇)

站名

地点

监测内容

信息报送方式

报送对象

观测方式

监测人员

联系方式

人工观测

遥测

备注

1

白达乡

泽隆沟泥石流

通尼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水利局

永登

18208050571

2

白达乡

游龙沟泥石流

通尼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水利局

扎西巴登

17308957642

3

白达乡

同尼泥石流

通尼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水利局

俄托

17789059061

4

白达乡

麦亚次嘎崩塌体

通尼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水利局

贡秋巴姆

15089072751

5

白达乡

洛隆县白达乡色达支线K3+900段白达支线K3+900段崩塌

通尼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水利局

加永巴姆

18208057286

6

白达乡

洛隆县白达乡色达支线K3+330段白达支线K3+330段崩塌

通尼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水利局

白玛德珠

13658953805

7

白达乡

普多卡滑坡

通尼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水利局

更巴卓玛

15889050238

8

白达乡

打若自然村打若滑坡

白达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水利局

扎西格堆

18189009192

9

白达乡

洛隆县白达乡白达行政村白达自然村同尼泥石流

白达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水利局

扎西巴桑

17784503440

10

俄西乡

也依站

也依村村委会

水、电、通讯、地质灾害

短信

俄西乡人民政府

四朗巴邓

13628957133

11

俄西乡

次琼站

次琼村村委会

水、电、通讯、地质灾害

短信

俄西乡人民政府

雄纠果

13989952433

12

俄西乡

扎嘎站

扎嘎村委会

水、电、通讯、地质灾害

短信

俄西乡人民政府

其珠卡

18145255537

13

俄西乡

伟村站

伟村村委会

水、电、通讯、地质灾害

短信

俄西乡人民政府

四郎顿珠

17708953660

14

俄西乡

甲瓦站

甲瓦村委会

水、电、通讯、地质灾害、

短信

俄西乡人民政府

扎西邓增

17888052100

15

俄西乡

西湖站

西湖村委会

水、电、通讯、地质灾害、

短信

俄西乡人民政府,

丹巴

13518952263

16

俄西乡

达邓站

达邓村委会

水、电、通讯、地质灾害

短信

俄西乡人民政府,

锅弟果

18289153766

17

俄西乡

贡中站

贡中村委会

水、电、通讯、地质灾害

短信

俄西乡人民政府

夏热

17397153287

18

俄西乡

娘娘站

娘娘村委会

水、电、通讯、地质灾害

短信

俄西乡人民政府

洛松多吉

18408991818

19

腊久乡

行布

山体是否滑坡

乡安监站

白玛曲加

20

腊久乡

贡达

是否泥石流

乡安监站

加永群培

21

腊久乡

直子贡郭区央

山体是否滑坡

乡安监站

扎央玛

22

腊久乡

布达曲久

山体是否滑坡

乡安监站

珍穷

17740758566

23

腊久乡

康忠秀

山体是否滑坡

乡安监站

轮周

13989053331

24

腊久乡

卡达洛桑德西

山体是否滑坡

乡安监站

向巴塔益

25

腊久乡

达瓦

山体是否滑坡

乡安监站

果幼

26

马利镇

瓦河

瓦河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次仁拉珍

13549053955

27

马利镇

夏玉

夏玉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尼玛江村

17708959059

28

马利镇

布许

布许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嘎松顿珠

15728950887

29

马利镇

久修

久修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扎西达瓦

18389079382

30

马利镇

马利

马利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嘎玛次巴

13908952246

31

硕督镇

派出所门口

派出所门口

洪水灾害

电话

水利局

那日

15089077887

32

硕督镇

拉依站

拉依

洪水灾害

电话

水利局

阿旺扎西

17708959317

33

硕督镇

达翁机甲站

达翁村

洪水灾害

电话

水利局

登增洛松

15089078757

34

硕督镇

日许阿托卡站

日许

洪水灾害

电话

水利局

阿旺次成

18308052011

35

硕督镇

荣雄站

荣雄

洪水灾害

电话

水利局

桑次

15289155373

36

硕督镇

孜普站

孜普卡

洪水灾害

电话

水利局

其布

18989950588

37

硕督镇

久嘎站

久嘎

洪水灾害

电话

水利局

向秋丁增

13308953891

38

玉西乡

色然站

色然自然村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嘎亚

15348958500

39

玉西乡

布站

布自然村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阿旺丁巴

18898058375

40

玉西乡

被站

被自然村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益西巴珍

18189090938

41

玉西乡

巴站

巴自然村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旦增洛桑

18208059525

42

玉西乡

旺格站

旺格自然村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布路玛

18908953026

43

玉西乡

仲站

仲自然村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洛桑卓玛

18798988655

44

玉西乡

日许站

日许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洛松平措

13989953824

45

玉西乡

色惠站

色惠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桑登曲西

13308957688

46

玉西乡

嘎那卡站

嘎那卡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旦巴卓玛

13989953821

47

玉西乡

拉绕站

拉绕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翁丁玛

13989950839

48

玉西乡

拉卡站

拉卡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根培

15089070209

49

玉西乡

米诺站

米诺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仁增次旺

13989954539

50

玉西乡

康贝站

康贝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仁青次仁

13308955530

51

玉西乡

正俄站

正俄自然村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白玛格桑

18089057028

52

中亦乡

亚许

亚许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旺土玛

18189091721

53

中亦乡

中亦

中亦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卓嘎成措

18076950923

54

中亦乡

嘴村

嘴村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加多卓玛

13889056011

55

中亦乡

加果

加果

强降雨期间有无安全隐患

发送图片及通话

县水利局

永西

17889250377

56

孜托镇

格亚

格亚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阿尼

18089057565

57

孜托镇

达贡

达贡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普珠

13989056782

58

孜托镇

德通

德通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洛松群觉

18089953288

59

孜托镇

古曲

古曲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次曲

13659552722

60

孜托镇

加日扎

加日扎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阿旺次仁

18989058897

61

孜托镇

尼亚

尼亚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四朗泽塔

18184953466

62

孜托镇

夏果

夏果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泽成云丹

13908950273

63

孜托镇

中松

中松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欧珠益西

17711958881

64

孜托镇

然昌

然昌

泥石流等其它灾害

电话

县水利局

旺秀

18089953283

附表5

洛隆县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序号

乡(镇)、村(组)

总人口(人)

计划转移人口(人)

转移路线及长度

安置地点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1

白达乡通尼行政村

508

目前无

0.2公里

村委会、学校

嘎玛四朗

15208086860

2

白达乡白达行政村

309

目前无

1.5公里

村委会、学校

旦增贡布

13322557549

3

俄西乡贡中行政村

1879

1875

5公里

村委会、学校

夏热

17397153287

4

俄西乡次琼行政村

99

14

3公里

村委会、学校

雄纠果

13989952433

5

俄西乡扎嘎行政村

196

196

1公里

村委会、学校

其珠卡

18145255537

6

俄西乡伟行政村

218

218

1公里

村委会、学校

四郎顿珠

17708953660

7

俄西乡甲瓦行政村

372

170

2公里

村委会、学校

扎西邓增

17888052100

8

俄西乡西湖行政村

179

12

0.2公里

村委会、学校

丹巴

13518952263

9

腊久乡巴堆

0.5公里

村委会、学校

阿旺江白

18889057558

10

腊久乡查瓦

1.5公里

村委会、学校

阿旺江白

18889057558

11

硕督镇硕督村

1220

目前无

0.5公里

村委会、学校

加多

18184959353

12

硕督镇达翁村

860

目前无

0.3公里

村委会、学校

登增洛松

15089078757

13

硕督镇拉依村

783

目前无

0.5公里

村委会、学校

阿旺扎西

17708959317

14

硕督镇荣雄村

891

目前无

1.0公里

村委会、学校

桑次

15289155373

15

硕督镇日许村

609

目前无

0.5公里

村委会、学校

阿旺次成

18308052011

16

硕督镇孜普卡村

805

目前无

0.5公里

村委会、学校

登增顿珠

18989053098

17

硕督镇久嘎村

363

目前无

0.5公里

村委会、学校

索朗扎拉

18

孜托镇格亚

825

0.5公里

村委会、学校

阿尼

18089057565

19

孜托镇达贡

871

2.0公里

村委会、学校

普珠

13989056782

20

孜托镇德通

968

1.5公里

村委会、学校

洛松群觉

18089953288

21

孜托镇古曲

1783

2.5公里

村委会、学校

次曲

13659552722

22

孜托镇加日扎

1171

0.5公里

村委会、学校

阿旺次仁

18989058897

23

孜托镇尼亚

1060

1公里

村委会、学校

四朗泽塔

18184953466

24

孜托镇夏果

1842

1.5公里

村委会、学校

泽成云丹

13908950273

25

孜托镇中松

936

1.5公里

村委会、学校

欧珠益西

17711958881

26

孜托镇然昌

639

2公里

村委会、学校

旺秀

18089953283


附表6

洛隆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人员情况表

姓名

担任

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移动电话

备注

泽旺扎西

组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3908959993

旺措姆

成员

县委办、主任

18184906622

曹鹏

成员

县府办、副主任

18076953232

郭金

成员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8708088521

宾学健

成员

县发改委、主任

18308055959

其美卓嘎

成员

县财政局、局长

13518956210

丁永

成员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18089059797

洛松次仁

成员

县公安局、政委

13638956834

丁增曲扎

成员

县教育局、局长

18708057272

普布卓玛

成员

县民政局、局长

14728957771

次仁旺登

成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13658954110

王宏志

成员

县住建局、局长

13889051238

扎西旺堆

成员

县交通运输负责人

18798986869

旦增群培

成员

县水利局、局长

13989959222

扎西

成员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18308088848

孙李鹏

成员

县卫键委、主任

15089036757

桑周吉

成员

县电视台、台长

13308956380

向巴曲邓

成员

县林草局、局长

18908958248

贺箭飞

成员

乡村振兴局局长

17708954773

旺拉

成员

县旅发局、局长

13908956851

白玛吉村

成员

县气象局、局长

13989051758

李旭

成员

县人民医院、院长

18089056039

杨剑章

成员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13618945191

康瑞

成员

县中队、队长

13628913777

杨秋

成员

县电信局负责人

13398059789

邹斌

成员

县水文站、站长

13322558857

达瓦罗布

成员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13518952727

附表7

洛隆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卫星电话统计表

序号

号码

使用单位

负责人

备注


附表8  

洛隆县山洪灾害临界雨量

地点

单位

数值

备注

     

  

临界雨量值

1小时暴雨

mm

15

3小时暴雨

mm

30

6小时暴雨

mm

35

24小时暴雨

mm

50


附图1                              

洛隆县水系分布图


附图2

洛隆县历史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点分布图


附图3

洛隆县山洪灾害风险图


附图4

洛隆县人员转移安置图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卓玛朗措曲县城段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

洛隆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一、总则

1.1指导思想

本应急预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2020年4月2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昌都市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和洛隆县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为措施编制。

1.2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统一调度,协同合作。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以人为本,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最大限度减少突发洪水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提高防范突发洪水事件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预报预警工作。反应及时,协同应对。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建立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军警民结合、公众参与的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队伍的作用。依靠科技,提高能力。发挥科技在预防和处置突发洪水事件中的支撑作用,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洪水事件的能力。

1.3目的

有效防御超标准洪水灾害,规范超标准洪水应对工作程序,提高抗洪抢险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超标准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藏昌都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洛隆县县城(卓玛朗措曲县城段)超标准洪水应急处置工作

    二、城市(流域)概况

    2.1自然地理与气象水文

洛隆县县城河流主要有卓玛朗措曲、嘛嘎曲,其中:

卓玛朗措曲发源于西藏自治区洛隆孜托镇夏果村卓玛朗措湖,河流流向自南向北汇入怒江后。卓玛朗措曲全长约86公里,流域面积为2494平方公里。

卓玛朗措曲地势是部高,山体较完整,分水岭地区保存着宽广的高原面;部低,山体被切割成星罗棋布状。河川径流的年内分配极不平衡,6~9月份的径流量约占全年的60%~80%以上;11~4 月份的径流量只约占全年的10%~30%左右。夏季比重最大,约在50%左右;秋季约占全年的30%左右;春季约占全年的7%~10%左右,冬季占全年的比重最少,约在3%~8%左右。河流月最大径流量多出现在67月份,约占全年的20%左右,月最小径流量多出现在1月份,约占全年的2%左右。径流量过于集中,是由突出的干湿季分明的气候造成的。59月份的降水量约占全年的77%。

河流地处横断山脉,气候多样,西北部、北部严寒干燥,东南部温和湿润。由于山高谷深,地形复杂,属于立体性气候;日照时间长,辐射强,昼夜温差大;干湿分明,夏季多夜雨,冬春多风。洛隆县多年平均降水量431.8mm,最大24小时降水量39.2mm,最大24小时降水量56.9mm;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E601型,1980年~2000年)为1384.1mm,平均干旱指数3.3;多年平均气温5.5 ℃,多年月平均最高气温 14.4 ℃(7月),多年月平均最低气温-4.3 ℃(1月),极端最高气温27℃(2001年),极端最低气温-22.3℃(1983年);每年11月至次年4月,干旱多风,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13%,为干(旱)季或风季,5月至10月,气候温和,空气湿润,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7%,其中6月至9月占69%,为雨季。最大冻土深在1.0m左右。

    2.2社会经济

洛隆县11个乡镇,70个行政村(居委会),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政府设在孜托镇2019年,洛隆县总人口58015人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134790万元,同比增长8.1%;人均生产总值23233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性收入11185元,同比增长13.3%,城镇居民可支配性收入31377元,同比增长10.4%。

    2.3超标洪水特征

洛隆县主汛期一般为5月中下旬至10月上旬,目前在卓玛朗措曲上有一座水文监测站。昌都水文分局提供的洪水特征为:

5年一遇洪峰流量36.3m³/s

    10年一遇洪峰流量40.9m³/s

    20年一遇洪峰流量45.2m³/s

    30年一遇洪峰流量47.6m³/s

    50年一遇洪峰流量50.5m³/s

    100年一遇洪峰流量54.4m³/s

    2.4超标洪水风险及影响分析

洪水风险是指发生由洪水造成损失与伤害的可能性,洪水风险往往涉及到客观存在于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基于洪水风险的利害关系。洪水的风险从发生时间的早晚与持续时间的长短,可以分成短期风险与长期风险。

短期风险:从洪水发生的成因来看,特别是2020年发生的融雪性洪水的状况看,4-6月因极端天气影响造成融雪性洪水赢列入短期风险。一是在汛期期间,在县城河道范围内进行施工遭遇超标准洪水施工单位应该按照制定的度汛预案,疏通河道,保护防洪堤、出现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及时疏散存在危险地段的群众。如出现冲毁防洪堤事件发生,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抢险,采取各种方式加固防洪堤,防治冲毁处防洪堤影响范围扩大;二是事件发生之后,抓紧时间对超标准洪水造成的险情与故障进行排除,损毁的防洪堤及时进行修复,预防下次出现超标准洪水的发生

长期风险:1.因卓玛朗措曲上游修建卓玛朗措水库,水库建设之后,存在水库溃坝后发生洪水的风险2.洛隆县县城防洪堤为2010年修建,标准为30年一遇,防洪堤修建标准低、加之连年冲刷,存在工程老化后产生的风险。出现超标准洪水后,冲毁防洪堤的风险加大,有危害河道两岸生命财产安全事件的风险

    2.5洪水防御体系

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2010年修建了洛隆县县城防洪堤工程已建防洪堤长6.268公里,批复总投资达1280.9万元。在卓玛朗措曲段建设防洪堤长3.962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在麻嘎曲河段建设防洪堤长2.306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通过洛隆县县城防洪堤工程的建设形成了洛隆县县城洪水防御体系,提高了主城区的防洪标准,有力地保护了县城2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了国土资源利用率;同时起到规整河堤,美化市容景观,对于保障洛隆县防洪安全、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等方面都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洪水监测预报与预警

3.1洪水监测

洛隆县气象局负责实时气象信息的监测和报告含极端天气洛隆县水文站负责卓玛朗措曲流域的实时水情雨情信息的监测和报告。

3.2洪水预报预警

气象局预测4-6月气温高于或低于异常,则需做好融雪性洪水预测预警,同时对未来24小时降雨可能大于25毫米24小时降雨大于25毫米后期还有加强趋势时,发布蓝色预警信号预测未来12小时降雨可能大于25毫米12小时降雨大于25毫米后期还有加强趋势时,发布黄色色预警信号预测未来6小时降雨可能大于30毫米6小时降雨大于30毫米后期还有加强趋势时,发布橙色色预警信号。预测结果应及时向防指及相关部门上报。

洛隆县水文站实测卓玛朗措曲过境洪水量级小于5年一遇,每12小时或24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24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实测过境洪水量级5年~10年一遇,每1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24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实测过境洪水量级10年~20年一遇,每8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24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实测过境洪水量级20年~50年一遇,每4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12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实测过境洪水量级50年一遇以上,每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12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四、水利工程调度

4.1水库防洪调度

卓玛朗措水库是由冰积堆积物而形成的天然冰湖改造而成。其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千年一遇。水库总库容为800万m3,校核洪水位为4162.37m,;正常蓄水位为4161.00m,设计洪水位为4161.96m。坝长60.8m,坝顶宽6.5m。卓玛朗错水库位于洛隆县卓玛朗措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目前没有灌溉、供水、发电任务,调节功能作用不大,主要用水防治发生溃湖问题出现。

4.2堤防巡查防守抢护

洛隆县县城过境洪水量级小于20年一遇,堤防巡查由洛隆县水利局、孜托镇人民政府负责。过境洪水量级超过20年一遇,进入预案相应响应启动阶段,堤防巡查防守抢护责任由现防指按照责任片区进行划分,分段防守。

    五、应急保障

5.1物资装备

卓玛朗措曲抗冲段及隐患部位应储备防洪抢险物料,县水利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应加强储备管理和更新补充,保证供应足额可靠,并根据防洪抢险工作需要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5.2财力支持

1.县人民政府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保证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应急救援、防汛物资储备等。县财政局和审计局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2.处置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

3.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装备、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4.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公众广泛参与的洪水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安排应急救援人员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应急救援行动前,应当为其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3医疗卫生

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医疗卫生动态数据库,建立并完善专业化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医疗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应急指挥、监测预警等系统,储备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提高医疗卫生应急保障能力。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后,医疗卫生应急队伍根据需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4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局应确保救援人员、受到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危害的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公安局确保应急救援交通工具的优先通行。在交通基础设施受到危害、损害时,交通运输局组织专业力量抢险保通。

5.5社会秩序

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后,公安局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社会秩序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公私财物,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等违反社会秩序管理的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临时安置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疏散受灾人群和伤亡人员。事发地基层组织要发动和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协助公安机关实施社会秩序保障工作。

5.5人员防护

1.县人民政府和孜托镇人民政府按照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到应急避护场所或其他安全地带。

2.县人民政府和孜托镇人民政府要指定或建立应急避险场所,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应充分考虑突发事件的应急需要。应急状态下可利用公园、广场、草地、体育场馆等作为避险场所,也可临时征用宾馆、招待所、酒店等经营性场所安置避险人员,确保人员疏散和安置。

    3.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6通信保障

1.通信运营部门依法保障防汛抗洪信息畅通。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立即恢复值班制度。发生严重、特大等级灾害时,实行24小时值班。

2.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3.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出现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无线电设备,应当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由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及临时指配频率,确保无线电通信畅通。鼓励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在紧急情况下,利用无线电设备提供应急通信服务。

5.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7科技支撑

建设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县、乡防汛抗旱部门的视频会商、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六、抗洪抢险

按照机构改革调整后的职责分工,当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时,抗洪抢险工作由县应急管理部门主导,县水利局提供技术支持,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在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抗洪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七、人员转移安置

7.1人员转移原则

出现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时,针对受威胁区人员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负责转移的责任人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重点隐患部位应提前拟定好转移安置路线。

7.2人员避洪避险梯度转移方案

1.一级转移

一级转移对象原则上是出现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时最危险区域的人员。一般险情受到生命安全威胁的人员,如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水库下游、一般洪水风险线以内受淹的危险区人员安排转移,孜托镇防指负责所辖区域的人员转移工作。孜托镇、村级防指需要做到按户结对,具体到个人,确保在一级转移期间的,被转移群众不因无人负责而出现危险后果。

2.二级转移

二级转移对象原则上是在警戒区域内的人员。随着汛情或险情的发展,使得这一区域内的人员安全威胁增大,有必要做出撤离或转移的人员。如处于临时工棚、危房、大洪水风险线以内的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和病险水库下游的人员需转移至安全地点。有出现洪水威胁的人员密切注意情况变化,并做好紧急转移准备。孜托镇、村级防指成员负责落实专人具体到户,转移该区域人员。

7.3转移讯号的发送

当县防指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判断需要作出人员转移时,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出险范围群众转移通知,成立转移小组,立刻前往需转移区域逐户逐人进行转移安置。

八、应急响应

8.1应急响应的等级划分

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划分为Ⅰ级、Ⅱ级个等级。

8.2Ⅰ级应急响应

(一)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洛隆县水文站实测过境洪水量级超过50年一遇及以上;

2.出现2处及以上堤防垮塌险情;

3.出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二)I级应急响应行动

由县防指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报市防指,县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防汛抗洪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县防指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县防指密切监视汛情、灾情的发展变化。水文、气象有关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工作。县防指、孜托镇防指及时发动干部群众24小时驻守县城各堤段。县防办定期在电视台发布《过境洪水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财政局及时提抢险资金帮助;县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紧急调拨防汛抢险物资;交通交管部门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力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转移群众;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必要时,请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予以指导和支援。

8.3Ⅱ级应急响应

(一)突发超标准洪水事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洛隆县水文站实测过境洪水量级大于30年一遇、小于50年一遇;

2.出现1处堤防垮塌险情。

3.较大财产损失。

(二)II级应急响应行动:

由县应急、水利部门协商,决定启动II级响应。县应急、水利将过境洪水情况定期报告县防指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灾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水文、气象有关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工作。县防办定期在电视台发布《过境洪水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分工作好有关工作。

   九、组织体系与职责

洛隆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成立应对突发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突发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

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县委宣传部、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电视台、气象局、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孜托镇防指等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卓玛朗措曲县城段突发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及县防指关于突发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超标准洪水灾害应对措施;监测预警、分析研判过境超标准洪水灾害风险形势,建立联合会商机制。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指导防汛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协助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工作。

县发改委:确保通信指挥调度体系畅通。

县公安局:负责进行现场警戒和社会秩序管理,维护现场抢险秩序和灾区及临时安置点社会治安工作,打击盗窃防汛抢险物资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和转移;公安交管部门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交通工具的优先通行,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并按要求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应急抢险资金,根据市防指提出的资金分配建议,及时下达资金;会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分析研判过境超标准洪水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及堰塞湖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勘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强化成果运用和共享。协调做好防汛抢险取土用地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检查督促城镇排水(含排涝)行业管理,编制城县应急排水排涝方案,确保汛期城市排涝通畅;负责城镇、村庄灾后房屋、市政设施重建工作和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及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和其他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时开展公路抢险保通工作;协调落实应急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抢险物资、人员的安全转运;按《防洪法》开展交通工程的洪水影响评价及其监督工作,负责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

县水利局: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疫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做好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开展抢险救援及应急处置工作。

县地震局: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期间地震监测预警工作,做好监测设备安全度汛工作;协助开展水库诱发地震等险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工作。

县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的防汛工作和防汛法规、政策宣传,协助做好防汛宣传报道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提供各类气象预报、气候预测、卫星遥感产品,协助开展过境洪水形势分析研判。

县供电公司:负责协调管辖内水电站的安全运行,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防洪调度命令,及时提供所辖水电站雨情、水情、工情和洪水预报调度分析成果;保障电网覆盖范围内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准备,协助开展洪涝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救援及其执勤备战等工作;承担相关任务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协助开展相关社会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战和相关业务训练、演练、培训等工作。

孜托镇防指:根据汛情及抢险救灾需要,组织人员力量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和转移。

    十、附图

洛隆县县城防洪堤工程平面布置示意图

第三个预案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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